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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家口市职教中心招聘

发布日期:2016-01-14

根据市教育局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张教复字【2015】42号文件《关于张家口市职教中心自主选聘教师请示的批复》,我校决定面向高校公开选聘教师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选聘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用人原则。
二、选聘对象、名额
尚未就业的2015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2016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;
本次选聘教师共7名,各选聘岗位、人数、要求等详见下表。
招聘岗位.rar
三、选聘条件
1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政治素质好,志愿到教学一线工作,敢于吃苦、乐于奉献,服从组织分配;学习成绩优良,有较好的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,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;
2、身体健康,心理素质好,能适应学校工作需要;
3、年龄在18周岁以上,30周岁以下(1986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)
4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得应聘:
(1)受过刑事处罚、劳动教养、未成年管教的;
(2)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;
(3)受党内(校内)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(至报名日期);
(4)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。
四、选聘程序和方法
(一)信息发布
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发布选聘信息。
(二)报名与资格审查
1、报名时间:2016年1月19日(8:00-17:00)。
2、报名地点:河北师范大学。
3、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。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关资料,资料要求如下:
(1)2015年毕业生需提交个人简历、身份证、毕业证(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一份)、学位证、报到证原件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、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(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、岗位名称);
(2)2016年毕业生需提交个人简历、本人学习期间各科成绩单(加盖教学管理部门公章)、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(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)、思想品德表现证明(加盖管理部门公章)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、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(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、岗位名称);
4、资格审查在市教育局、市人社局、纪检人员监督下进行。
(三)教材
试讲教材由学校提供;
(四)面试试讲
1、应聘人员介绍个人基本情况;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试讲人选;
2、试讲:
(1)应聘人员抽题;
(2)备课10分钟;
(3)讲课15分钟;
(五)签订三方协议
一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,招聘单位即与其签订三方协议。
(六)体检
拟聘人员到我校报到后,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,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》执行。
(七)聘用、待遇
拟聘人员一经签订三方协议,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报到上班后,填写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》,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,办理相关手续。试用期一年,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,报张家口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。拟聘人员如不按时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,招聘单位收取其违约金1万元。